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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13廣州市營造林工程造價綜合定額(2013年)》 |
【 日 期 】:
2013年版 |
【
冊 數 】: 全1冊 |
【
原 價 】:
260 |
【
現 價 】:
220 |
【上傳日期】:
2021年3月26日12點6分3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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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營造林工程造價綜合定額(2013年)
總說 明
一、2013年《廣州市營造林工程造價綜合定額》(以下簡稱本綜合定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造林管理辦法》(暫行)、《林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定》、《林業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編制規定》、《廣州市造林建設工程綜合驗收及項目質量認定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程的基礎上,參照《全國統一建設工程基礎定額》(GJD-11-95)、《最新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與預算》和《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2010)》的編制技術路線,結合近3年來的廣州市及珠三角地區營造林工程造價設計、施工、招投標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和省、市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編制。二、本綜合定額可作編審標底、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鑒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及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基礎;也作為投標報價,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和核算的參考。三、本綜合定額適用于廣州地區范圍內的造林工程建設(造林及林分改造)。1、營造林工程的范圍具體包括:在宜林地、無立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有林地上通過人工措施,形成、恢復或改造森林、林木、灌溉林的工程。2、本定額,如造林中涉及的園林綠化工程部分,則參照《廣東省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定額(2010)》標準。不包括與營造林工程沒有直接關系的后勤、管理用房等建筑設施的相關定額。四、本綜合定額是完成單位工程量所取定的人工、種苗費、材料、機械、管理費和措施項目費的標準,反應了社會的綜合平均消耗水平。五、本綜合定額分為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稅金和附錄共六個部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費和措施項目費已包括人工費、種苗費、材料費、機械費和管理費。管理費按廣州地區的標準執行。六、結合廣州地區實際,綜合考慮各種土質土壤分類,詳見附表《土壤及巖石(普氏)分類表》。如要打鑿地面、障礙物另行計算。七、本綜合定額按造林程序劃分,按項目、子目排列,各工程量子項目均有說明、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由工作內容和定額表格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內容簡單扼要說明主要工作內容,工作要求簡單說明工作細則,次要的工作雖未具體說明,但均已考慮在內。八、關于人工:
1. 本綜合定額的人工不分工種和技術等級,采用綜合用工形式,工日數已包括基本用工、輔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現場運輸及清理現場等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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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綜合定額中的人工費為直接從事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薦費用等。(6)單位為生產工人和生產工人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與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3. 本綜合定額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4. 本綜合定額的人工單價采用綜合用工水平102元/工日,各區、縣級市的水平差異和幅度差應通過發布動態人工單價進行調整。5. 本綜合定額執行時,發生簽證用工(借工、時工、停工、窩工),每4小時內按半個工日、4小時外至8小時內按一個工日計算。九、關于材料: 1. 本綜合定額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費用和周轉使用材料的攤銷(或租賃)費用,并計入了相應損耗、其內容和范圍包括:從工地倉庫、現場集中堆放地點或現場加工地點到操作或安裝地點的運輸損耗、施工操作損耗、施工現場堆放損耗。2. 本綜合定額內未注明單價的材料均為未計價材料,基價中不包括其價格,應根據“[ ]”內所列的用量計算。3. 用量很少、占材料費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詳細列出,已經合并考慮在其他材料費內,除定額另有說明外不需要另行計算。4. 周轉性材料已按相應的材料周轉次數攤銷計入定額內。5. 本綜合定額已綜合考慮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自施工單位現場倉庫或現場指定地點運至安裝地點的水平運輸,除定額另有說明外部需要另行計算。
6. 本綜合定額的材料價格是按2013年全市綜合水平確定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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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庫損耗。(5)檢驗試驗費:是指施工企業自行對造林苗木等材料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以及技術革新和研究試制試驗費;但不包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營造林強制性標準對施工現場的材料取樣檢測所發生的費用。7. 建設單位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施工單位指定地點的材料設備,由施工單位負責保管的,單價5萬元以下的材料設備保管費可由雙方協商約定計算,沒有約定的,施工單位可按照材料設備價格的1.50%收取保管費;單價5萬元以上的材料設備保管費必須經雙方協商約定計算。8. 由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需按到工地價格乘以定額消耗量計算,結算時在含稅工程造價中扣減保管費等相關費用后退還建設單位。十、關于施工機械1. 本綜合定額的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機械配備和大多數施工企業的裝備程度綜合取定。實際與定額不符時,除各章另有說明者外,均不作調整。2. 凡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內,使用年限在兩年以內的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等未進入綜合定額機械費內,但已計在綜合定額管理費內。3. 本綜合定額的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是按2013年全省綜合水平確定的,內容包括: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取定的使用期限內,收回原值及購量資金的時間價值。(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取定的大修理間隔臺班必須進行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必須進行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費用;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的替換設備、隨機使用工具、附具攤銷和維護的費用;機械運轉與日常保養所需的潤滑油脂、搽拭材料費用以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其中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以及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包括安裝機械的基礎、底座、固定苗樁、行走軌道、枕木等的拆舊費及其搭設、拆除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地點,所發生的運距在25km以內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包括機械的裝卸、運輸、輔助材料及架線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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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及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以及上述人員在機械取定的年工作臺班以外的費用。(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施工作業中所耗用的燃料和水、電力等。(7)其他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路橋費及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檢費用等。(8)本綜合定額施工機械每臺班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十一、關于管理費: 1.本綜合定額的管理費是根據廣州地區的施工企業為組織施工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測算確定的。2. 管理費的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是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補貼、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等。(2)辦公費:是指企業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3)差旅交通費: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室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休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4)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于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5)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盒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6)勞動保險費:是指由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異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退休干部的各項經費。(7)工會經費:是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8)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9)財產保險費:是指施工管理用財產、車輛保險。(10)財務費: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11)稅金: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2)單位為管理人員和管理人員個人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與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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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審計費、咨詢費、工程保險費、工程保修費等。3. 管理費以定額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為基礎按不同標準分攤到相應項目中,根據目前廣州地區的情況,管理費率定為15%,實際執行時不得因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變動而調整。4. 借工、時工的管理費不分地區類別標準,統一按10.00元/工日執行,停工、窩工的管理費按5.00元/工日執行。十二、工程中的古樹名木、珍貴樹種和非季節性植樹時,應按其種植和保養技術方案另行計算。 十三、本綜合定額注有“XXX以內”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在內, “ XXX 以外”或“XXX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在內。十四、苗木原價(或供應價格)是指苗木的出圃價格、市場采購價格(或信息價),不含苗木運輸費、運輸損耗費以及采購保管費。十五、發布的苗木綜合單價是綜合上季度廣州地區同種同規格苗木、不同苗木供應商的苗木原價等信息收集、分析、整理、綜合計算而形成,不含苗木運輸費、運輸損耗費以及采購保管費,以基本反映市場價格為目的!熬C合價格”是編制造林工程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標底、投標報價、工程價款支付、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供造林工程造價編審人員在上述項目的計價中使用。十六、本定額的編制、修訂、解釋和管理工作,由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中心負責。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按項目隸屬關系由各級工程造價主管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合同文件、招標文件和本綜合定額的有關規定處理。十七、本定額是我市營造林工程的規范性文件,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不準修改和翻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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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廣州市營造林工程造價綜合定額(2013年)章節說明定額解釋取費文件 |
13廣州市營造林工程造價綜合定額預算造價計價清單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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